各会员:
为活跃市场交易,在广泛征集会员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,经市场研究决定,自2015年1月4日起对合同订购交易购货预付款/交货担保金及交易时间和交易节数作如下调整:
一、已订立和新订立厂丝合同的购货预付款/交货担保金按成交价分级距定额收取,成交价级距及对应的购货预付款/交货担保金收取金额如下:
成交价(X)(万元/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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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货预付款及交货担保金收取金额(元/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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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≤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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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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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<X≤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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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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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<X≤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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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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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<X≤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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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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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5万元/吨为1个级距依此递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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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2000元/批为一个级距,依此递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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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各品种交易节数由原来每场交易二十五小节调整为每场二十小节,每场交易时间相应调整如下:
交易品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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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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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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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 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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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类生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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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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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—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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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 茧
A类生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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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10—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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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40—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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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各会员做好资金安排工作,特此通知。
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